新竹市好孕專車9月1日升級 使用延至預產期後6個月
新竹市好孕專車9月1日起升級,使用期限延至預產期後6個月,服務範圍擴及苗栗縣。孕婦每次懷孕可申請一次6,000元車資補助。

新竹市「好孕專車」9月1日起調整。孕婦可用到預產期後6個月,往返苗栗縣也納入服務。
新竹市政府20日公布新制。只要搭車起點或終點有一端在新竹市轄內,就能使用好孕專車。符合資格的孕婦,每次懷孕可申請一次6,000元車資補助。
好孕專車期限延至預產期後6個月
市長高虹安表示,市府以「願婚、敢生、樂養」作為施政理念,提供從備孕、懷孕到產後的照顧措施。現行好孕專車可使用至預產期後3個月,新制將改為預產期後6個月。
這項調整讓孕婦在產後初期,仍可搭車前往產後照護機構及健兒門診。使用期限從3個月改為6個月,產後可使用的期間延長為原本兩倍。
服務範圍擴及苗栗縣
新制也將好孕專車的搭乘範圍擴及苗栗縣。市府說明,只要行程起訖端其中一端位於新竹市轄內,就符合使用條件,方便孕產婦跨區產檢與接受照護。
高虹安表示,市府考量跨縣市醫療與照護需求,讓好孕專車跨足竹竹苗共同生活圈,協助媽媽在懷孕及育兒初期跨區往返。
紙本券可改用新竹通APP好孕卡
好孕專車結合新竹通APP,開放申請數位好孕卡。持有紙本乘車券的孕產婦,若想改用電子票券,須先把未使用的紙本乘車券繳回戶籍所在地區公所,再換發等值電子票券。
市府提醒,紙本乘車券與電子乘車票券不能重複請領,民眾須依需求擇一使用。新制同時補助合作計程車每趟車資3%的電子支付手續費;9月1日起,好孕專車的期限與服務範圍都將依新規定辦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