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醫療收據印花稅怎麼算 健保給付免貼非健保要繳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指出,健保給付範圍內的醫療收據免貼印花稅;掛號費及非健保自費項目收據則應貼繳,漏繳可處5至15倍罰鍰。
8月18日,苗栗醫療收據印花稅規定受關注。是否貼繳,取決於費用是否屬健保給付。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18日表示,民眾近來詢問醫院、診所收費收據是否須貼印花稅。該局說,健保給付範圍內的收據免貼;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費用收據則須貼繳。
健保給付收據可免貼印花稅
稅務局說明,銀錢收據的立據人,原則上應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繳印花稅。換成日常金額看,收據金額每1,000元,印花稅為4元。
不過,醫院或診所開給民眾的收據,若費用落在健保給付範圍內,可免貼繳印花稅。民眾拿到收據時,可先確認收費項目是否屬健保給付。
掛號費與自費項目須依規定貼繳
非健保給付項目則不在免稅範圍。稅務局列舉,住院伙食費、齒列矯正、植牙、整型美容等費用,其收據都應貼繳印花稅。
該局也提醒,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費用時,所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須貼繳印花稅。這項規定關係到院所開立收據的處理方式。
漏繳除補稅外最高可罰15倍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,「若經查獲未繳印花稅,除須補繳本稅外,另按漏稅額處5至15倍罰鍰。」
若稅額巨大,或收據數量很多,不方便逐件貼花及銷花,醫療機構可向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申請按期彙總繳納。印花稅相關問題,可撥打037-330718洽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