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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都市計畫區審建照 7公尺道路須退縮3.5公尺留步道

苗栗縣都市計畫地區審查建照時,7公尺以上計畫道路旁的建築須退縮3.5公尺留設沿街步道。縣府盼改善行人與無障礙通行環境。

苗栗都市計畫區審建照 7公尺道路須退縮3.5公尺留步道

苗栗縣都市計畫地區審查建照時,7公尺以上計畫道路旁的建築,須退縮3.5公尺留設沿街步道。苗栗縣政府盼讓行人有較連續的通行空間。

苗栗縣政府推動「城市界線──建造獨有的城市邊界」理念。縣府透過建築退縮與沿街步道規劃,處理城市發展下的交通與步行需求,也讓公共空間回到居民日常生活。

7公尺以上道路須退縮3.5公尺

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,都市計畫地區的建築執照審查,依《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》及《苗栗縣騎樓、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》辦理。

其中,計畫道路寬度達7公尺以上,建築物必須從建築線退縮3.5公尺,作為沿街步道空間。3.5公尺是7公尺道路寬度的一半,規定重點在保留行人通行淨寬。

工商發展處指出,這項退縮要求也與都市景觀有關。建築物與道路之間留出空間後,街道兩側可形成較完整的步行動線。

沿街步道照顧不同通行需求

工商發展處表示,建築退縮不只是調整建築位置,也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。沿街步道空間可提升行人安全及無障礙通行品質。

縣府指出,高齡者、兒童、身心障礙者,以及推著嬰兒車的家庭,都需要較安全、舒適的步行環境。道路旁若能保留適當空間,可減少行人通行時受到擠壓的情形。

縣府表示,建築與道路之間保留距離,也有助居民步行、停留與交流。街道不只供車輛通過,也能成為居民共享的生活空間。

持續推動苗栗人本城市

工商發展處強調,「城市界線」談的不只是建築與道路的距離,而是「一條屬於人的城市邊界」。縣府將持續推動人本城市及無障礙環境建設。

縣府提出,「讓行人留在城市裡,讓城市留下人的記憶;城市界線,從留給行人的一席之地開始。」民眾若對建築退縮或沿街步道規定有疑問,可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,電話037-55987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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