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6月抽驗50件蔬果 15件農藥殘留不符規定
台北市115年6月抽驗50件生鮮蔬果,15件農藥殘留不符規定。北市衛生局已要求下架,產品來源均為外縣市。

台北6月抽驗50件蔬果,15件不符規定。不合格品已要求下架,不得販售。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月19日公布115年6月生鮮蔬果抽驗結果。抽驗範圍包括市場、蔬果零售業者、超市、賣場及餐飲店,檢出不符規定的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,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。
香菜與荔枝各有4件不符規定
這次抽驗的15件違規產品中,香菜及荔枝各有4件,白蘿蔔有2件;皇宮菜、辣椒、芒果、榴槤及豇豆則各有1件。產品分別檢出1至4項殘留農藥,不符合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。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將不合格產品下架,不得繼續販售。同時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,依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辦理,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。
北農依違規次數處理供應資格
衛生局說明,第1次違規者會錄案並加強抽驗;第2次違規,停止供應1個月;第3次違規,將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品名代號的資格。停供期間,同一身分證字號及同一品名代號都不得到貨。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也將加強查驗進場交易蔬果,以及供應不合格產品的業者。這項處理是為了把不合格農產品移出產銷鏈,避免流入市面。
農藥殘留超標最高可罰2億元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:「殘留農藥含量不符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』者,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『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』規定。」責任業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;若無法交代產品來源,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衛生局指出,市面抽驗屬終端管理,仍須由產地落實田間監測,並輔導農民正確施用農藥。販售業者應向賣方索取並保留完整交易憑證,也應拍下外箱上的廠商名稱、供應代號等來源資訊,方便後續追查。民眾對食品安全有疑問,可撥1999轉7089查詢;外縣市民眾可撥02-27208889轉7089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