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財政局:若普發地方稅超徵 每人僅26元
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,114年度地方稅超徵0.64億元,換算243萬市民每人僅26元。市府也稱,116年度仍須移用歲計賸餘填補財政缺口。
臺北市是否能普發現金?臺北市政府財政局20日表示,114年度地方稅超徵0.64億元。以全市243萬人口換算,平均每位市民僅能分得26元。
財政局回應外界所稱,臺北市地方稅「實質累積超徵35.04億元」。該局指出,這項說法引用實徵淨額,與政府依預決算金額安排施政的邏輯不同。
112年度短徵 113年度款項已有用途
依預決算資料,北市地方稅112年度短徵1.05億元。113年度超徵34.5億元,財政局表示,這筆款項已全數用於美國關稅各項產業支援措施。
至於114年度,地方稅超徵僅0.64億元,超徵比率為0.08%。財政局表示,「若依照議員的邏輯,以全市243萬人口換算,平均每位市民僅能分得26元。」
歲計賸餘是市府因應支出的基礎
財政局說,臺北市與中央的財政條件不同。若要普發現金,必須動用歷年累積的歲計賸餘。這筆資源是市府因應特殊狀況與建設支出的基礎。
財政局指出,116年度累計歲計賸餘332億元,現有債務則為353億元。歲計賸餘低於債務,市府財政並沒有外界所稱的充裕空間。
116年度歲入仍不足支應歲出
財政局進一步表示,116年度歲入仍不足以支應歲出,必須移用歲計賸餘填補財政缺口。因此,不能將所稱超徵35.04億元,直接視為可供臺北市普發現金的財源。
對市民來說,這場討論的數字落點在114年度超徵0.64億元。按243萬人口分攤,每人是26元;財政局也強調,歲計賸餘仍須面對債務與年度收支缺口。

